足球越位位置通常看隊友踢球或觸球的那一刻,不是接球瞬間。一般踢球或觸球以第一次接觸為準;守門員用手拋球則以最後接觸、放球的時間點為準。球員站在越位位置,也要實際參與該次攻勢,才構成越位犯規。只截接球畫面、只數前面還有幾名後衛,都可能看錯。

哪些身體部位算越位位置?
球員必須位於對方半場,頭、身體或腳比球及倒數第二名對手更靠近對方球門線,才有越位位置的問題。手和手臂不列入這個位置比較;守門員也適用。
「倒數第二名對手」不等於固定的最後一名後衛。假設守門員已跑出球門,另兩名防守者仍在後方,應按所有對手實際位置重新排序,不能因為穿門將球衣就永遠把他當最後一人。
與倒數第二名對手齊平,並不是站在越位位置。球員若在球的後方,也不能只因比所有後衛更接近球門就直接判越位。
接球時已跑回來,為什麼仍可能被吹?
教學假設:隊友傳球的一刻,接應者已在越位位置;球飛行期間,他往回跑到後衛前面才接球。判斷起點仍是隊友觸球時,所以「接球時已不超前」不能抹掉原本的位置。
相反地,隊友傳球時他還在合法位置,接著追球跑到防守者後方,也不能只因接球照片看起來超前就判犯規。時間點與站位必須配對,才有比較意義。
沒碰到球,也會越位嗎?
會,因為參與不限於踢到球。干擾對手視線、爭搶球,或符合規則的其他干擾與得利情況,也可能構成越位犯規。
例如一名越位位置球員遮住守門員視線,隊友從後方射門,不能只說「他沒觸球」就排除。另一方面,遠離球與防守者、完全未影響該次攻勢的人,也不會只因站位超前自動犯規。
對手碰球後是否仍算原本攻勢,需要分清刻意處理球、折射及救球,並非「碰過對手就一律取消越位」。模糊片段要保留前一次傳球及防守者動作,不能只看最後反彈。
直接接哪些重新開球不會越位?
直接接球門球、界外球或角球,不因直接接到該次球而越位。關鍵是「直接」:後續若隊友再觸球,新的時間點仍要按一般規則判斷。
例如直接接到角球的人站得比後衛更接近球門,這次直接接球仍不會因那個位置被吹越位;若他再傳給隊友,則要以這次新的觸球判斷。免除的是特定重新開球,不是整波攻勢都不用看越位。
來源:IFAB Law 11:Offside,2026/27 版本,查核日:2026-10-07。
